
EMS環境監控系統規劃設計

沒有熟悉不同的專業知識技術的專員

無從評判環控領域廠商的專精與效益

缺乏政府頒布各補助計畫申辦的資訊

環境智慧管理,有效源頭減污
協助組織場所建立監控的「對象」與「目的」,監控的對象可以分為人與設備,透過偵測參數設定或監控對象本身行為與狀態建置環境監控系統,其必要之流程包含需求瞭解、事前規劃設計、環境影響評估、改善及後續維持績效。其中績效包含能源使用及消耗、感測器效能、連續監測數據紀錄、智慧連動改善系統及環境維持狀態。
環控系統規劃視場域需求程度不同,而有不同的專業知識技術與規劃設計方向,本工作團隊具有系統整合解決能力,透過建置在各偵測點的連續偵測感測器,自動將偵測數據傳送至雲端平台,再經由電子媒體顯示器即時揭露供管理者決策之參考。解決傳統痛點包括:

工作執行流程
環控系統規劃作業執行步驟
初步評估
現場面談
專案執行
結案

應用對象

營建業/智慧宅

醫療體系

養護中心

月子托嬰中心

生技產業

太陽能光電

食品加工

海洋漁業

農業/蓄牧場

創能/節能

EIA&EM環境影響評估與環境監測
落實環境影響評估,開發行為嚴格把關
鑑於國家永續發展綱領,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應兼容並進,環境部(前行政院環保署)於1994年12月30日公布「環境影響評估法」並陸續發布其相關子法,作為受理開發計畫環境影響評估案件審查之依據,以預防或減輕開發行為對環境造成不良影響,並進行施工及營運階段環境品質調查追蹤 ,以確實掌握開發區周遭環境品質與生態永續之影響程度。同時,經由環境背景資料之蒐集與分析,進而建立長期性環境監測系統及資料庫,以符合環評追蹤考核之規定。
環境影響評估工作包括環境背景調查與現況描述、環境影響模擬及分析、不良影響衝擊預測、預防或減輕對策、環境監測評估與環境管理等。依據開發行為階段程度上的不同,環境影響評估包括:
環境影響說明書(一階環評)
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二階環評)
環境現況差異分析及對策檢討報告
環境影響調查報告書
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
變更內容對照表或備查
審查作業流程
開發計畫環境影響評估之審查,係由開發單位依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之規定,編製環境影響說明書,並由開發單位檢具該環境影響說明書,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提出,再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轉送主管機關(環保局)審查;審查作業流程如圖。

需求對象
應符合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之開發行為,對環境有不良影響之虞者,應實施環境 影響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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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廠之設立及工業區之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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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鐵路、大眾捷運系統、港灣及機場之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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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石採取及探礦、採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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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水、供水、防洪排水工程之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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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林、漁、牧地之開發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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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樂、風景區、高爾夫球場及運動場地之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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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教、醫療建設之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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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市區建設及高樓建築或舊市區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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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保護工程之興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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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能及其他能源之開發及放射性核廢料儲存或處理場所之興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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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者。

